请教关于申根签证的出生证明问题
楼主14年申根去的德国法国,一家五口一起的,小孩未满18岁,所以当时公证处公证了出生证明,并且外事部认证了,那么现在又打算去意大利和瑞士,请教一下,这个公证和认证要不要重新开?
现在14年的公证认证原件还在,逻辑上说,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显然永久有效的,而且这个公证书上面也没有显示有效期,但是有的旅行社办签证的说公证书如果超过6个月的,领事馆一般都拒收的,所以上来问一下,到底要不要重新办?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证明我爸是我爸的,以前一个户口本的,那么没关系,现在2个户口本了,怎么证明我爸是我爸,我妈是我妈?
公证只要是原件可以一直用的,只是有些签证要收原件,就只能重新办了 E旅行新闻官 发表于 2017-9-30 11:56
公证只要是原件可以一直用的,只是有些签证要收原件,就只能重新办了
谢谢啊,我问百城的答复是确定不能用
郁闷的,
E旅行新闻官 发表于 2017-9-30 11:56
公证只要是原件可以一直用的,只是有些签证要收原件,就只能重新办了
我手里的是原件,上次德国申根收的退回来了,
派出所开证明 楼主已经咨询过领事馆了,
出生证明公证,如果是原件的话,永久有效,
另外,关于父母的关系问题,只认公证和认证,派出所的证明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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