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隆坡文华东方酒店不认的邮件
各位坛友准备如何处理?是和酒店撕吗?还是取消订单?这个是重大误解 属于可撤销合同我是被取消的中国律师 哈哈哈 思不了什么的 water1985nice 发表于 2018-1-24 15:31
思不了什么的
就只有认了哦?
没得撕 minwerica 发表于 2018-1-24 16:07
没得撕
我只是觉得还是应该有点契约精神哦。
sparknow 发表于 2018-1-24 16:35
我只是觉得还是应该有点契约精神哦。
知道普通人打官司的成本比较高
如果订的人群里面 有一个是吉隆坡当地的律师 那应该会特别对待的没办法{:5_379:}
szwfn 发表于 2018-1-24 16:52
知道普通人打官司的成本比较高
如果订的人群里面 有一个是吉隆坡当地的律师 那应该会特别对待的没办法{ ...
如此说来 只有退订了哦。
我已经取消预定了 szwfn 发表于 2018-1-24 16:52
知道普通人打官司的成本比较高
如果订的人群里面 有一个是吉隆坡当地的律师 那应该会特别对待的没办法{ ...
在国外,明显bug价是可以单方面违约的
美亚都取消过n次了,
不过话说,信用卡都没扣款,根本没形成合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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