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过境签后可以改变第三国目的地吗?
大概简述一下经过,原行程是南京香港往返,香港新加坡往返,因为新加坡签证被拒,改变行程,选择香港-新加坡-吉隆坡-香港,全程无签证,新加坡不入关,直接买了马航的新加坡-吉隆坡的机票,打算吉隆坡过境签。
下午到达吉隆坡办过境签时,说我不符合过境签规定。新加坡没有入关就不能算从新加坡来的,还算是从香港来再回香港去。
无奈之下现场又买了吉隆坡-澳门的机票,过境签上也注明了下一目的地是澳门,
首先想问,澳门可以出境然后坐船到香港坐飞机回南京吗?
其次想问,很悲催,刚刚新加坡朋友说我的新签申诉成功了,前天就已经通过了,这样的话,我可以不去澳门,改变过境签目的地,再回到新加坡乘坐原航班回港吗?
应该不可以吧,办理过境签的时候你的护照上要登记下程的航班信息啊。除非你两张登机牌都拿到,用其中的一张,但是你没用的那个航空公司柜台发现你拿了登机牌出了境却没有登机,这个后果你自己评估一下。 Breadboy 发表于 2018-4-26 22:52
应该不可以吧,办理过境签的时候你的护照上要登记下程的航班信息啊。除非你两张登机牌都拿到,用其中的一张 ...
谢谢回复,那我回澳门,可以到香港坐飞机回内地吗? gonglx 发表于 2018-4-27 17:31
谢谢回复,那我回澳门,可以到香港坐飞机回内地吗?
我记得好像不行。具体你还是等群里大神回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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