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空” 机票涉及到“合同法”和“消保法”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明确了不可抗力是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大家集体诉讼那就是在帮助卖家证明这是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建议大家单独诉讼,材料可以共享,网上法院受理也方便。由于事件确实比较大卖家也有一定的理由,参与起诉的大部分买家都是真实出行的也能拿出证据,理想状态就是不上堂调解“保证出行”,至于《消保法》的3倍赔偿就不用提了,真要这样弄到上堂了,可能就是法官各拍50大板。
12点整后5分钟内秒到的这一批用户,确实蹲点抢票的刚需,应该是最容易起诉成功,时间早证明确实是刚需,网络传播比较快后买的就要证明自己确实有这个需求。 觉得有点过了 事实很清楚 干嘛老揪着人家不放 要是赔得起 也就没所谓了 难道要人家破产也要赔付吗 换位思考下 多一些同理心 不要予已有利的事情就讲契约精神 法制 除非所有事情你都可以如此 小戳 发表于 2019-11-14 23:56
觉得有点过了 事实很清楚 干嘛老揪着人家不放 要是赔得起 也就没所谓了 难道要人家破产也要赔付吗 换位思考下 多一些同理心 不要予已有利的事情就讲契约精神 法制 除非所有事情你都可以如此
商家赔不起飞猪平台兜底,难道每个商家于己不利时都要求无偿取消合同,那还要合约干嘛呢?买卖合约就是保障双方公平公正。 小戳 发表于 2019-11-14 23:56
觉得有点过了 事实很清楚 干嘛老揪着人家不放 要是赔得起 也就没所谓了 难道要人家破产也要赔付吗 换位思考下 多一些同理心 不要予已有利的事情就讲契约精神 法制 除非所有事情你都可以如此
你是代理刚注册的号? 其实我个人也觉得如果是系统的bug,能认就认,不能认就退,一般咱也不会有啥损失。毕竟别人的一个操作失误,可能真的会让他损失很多。想到之前一个汽车4s店打广告,车价少打了一个万字,结果就有人拿20块钱要去提车。 八招 发表于 2019-11-15 00:06
你是代理刚注册的号?
公关http://app.elvxing.net/public/emotion/face_048.png 不先生 发表于 2019-11-15 00:07
其实我个人也觉得如果是系统的bug,能认就认,不能认就退,一般咱也不会有啥损失。毕竟别人的一个操作失误,可能真的会让他损失很多。想到之前一个汽车4s店打广告,车价少打了一个万字,结果就有人拿20块钱要去提车。
冲着BUG去的都拿500下车了,剩下刚需的合理维权http://app.elvxing.net/public/emotion/face_026.png 18802100268 发表于 2019-11-15 00:10
冲着BUG去的都拿500下车了,剩下刚需的合理维权
说的在理,刚需的应该好好聊一聊 不先生 发表于 2019-11-15 00:07
其实我个人也觉得如果是系统的bug,能认就认,不能认就退,一般咱也不会有啥损失。毕竟别人的一个操作失误,可能真的会让他损失很多。想到之前一个汽车4s店打广告,车价少打了一个万字,结果就有人拿20块钱要去提车。
这种车价确实不现实,但是整点抢票的刚需网友们预定的机票价格并不能说是BUG,900左右的票(包含了税费650左右),在双11这个特定时期不是没有可能。常说的BUG是平时的机票价格漏了税费或者机票低至0.1折像东航那样,而这900多的价格并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