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哥走天下 发表于 2014-4-24 16:37:32

孩子一泡尿“照”出个别港人的丑恶心态。

本帖最后由 军哥走天下 于 2014-4-24 17:42 编辑

[何况此孩子的母亲还用“尿不湿”纸片接着。。。连我香港同事也讲:冠稀小弟有非常多的忠实“粉丝”!

军哥走天下 发表于 2014-4-24 22:44:29

  香港特区法律规定,如监护人对儿童随地便溺无所作为,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可对监护人采取检控行动,初犯者判罚5000港币,再犯判罚1万港币。但法也容情,《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第八条网开一面:12岁以下儿童,出于紧急生理需要,不在此限。这次香港警方没有追究便溺行为,正源于此。

174279436 发表于 2014-4-25 18:34:34

似乎视频证实,小孩是拉大便,母亲用尿不湿给擦屁股

hklfm 发表于 2014-4-28 16: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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