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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教关于旅游保险有效期和失效情况的若干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chichina    时间: 2014-12-23 09:59
标题: 求教关于旅游保险有效期和失效情况的若干问题
没怎么研究过旅游保险,有几个问题一直没搞清过,求教啊。
1、假设我买了10.1~10.7的境外保险,结果7号回程的航班因故(比如台风等天气原因)延误或取消了,我最后是8号或者更晚时间回去的,那后面超出的几天是不是不在保险有效期内了呢?我是不是应该对后面几天另买保险。
2、假设我买了10.1~10.7的境外保险,那我这段时间里面出发前或到达后在国内的交通中如果遇到什么意外情况,能否理赔呢?
3、假设我买了10.1~10.7的境外保险,我在出发前几个月发现航班被改动甚至取消,已经理赔了行程变更,拿回已定酒店的损失,那这份保险是否就失效了?比如航班日期被迫改成了9.29~10.5,我原先订好的酒店不能取消退款的已经理赔了,那原来的保险是失效了还是能继续使用?我是否需要重新买一份9.29~10.5的保险呢?
暂时先想到以上问题,不知道不同保险间多多少区别。我一般是买的安联亚洲,求经验人士不吝赐教答疑解惑。谢谢!!!


作者: E旅行客服    时间: 2014-12-23 10:21
1.旅游保险是保障您旅行出发(您离开家出发开始)到返回常住地这段时间的 (所以我们建议用户保险生效期是在出发日期到回到常住地的日期),所以只要在您旅行过程中发生的都会予以承保,延误造成您不能正常回到常住地,这也属于保障范围。
2.已经理赔的保险条款就不能再次理赔的,所以您重新计划的旅行是需要重新购买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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