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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加拿大简化5年内曾经访问过加拿大的中国公民的申请资料 [打印本页]

作者: 牧先生    时间: 2012-5-3 19:52
标题: 加拿大简化5年内曾经访问过加拿大的中国公民的申请资料
本帖最后由 牧先生 于 2012-5-3 19:56 编辑

2012年5月1日起, 加拿大实行了新的临时居民访问申请细则. 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简化了5年内曾经访问过加拿大的中国公民的签证申请资料.

http://www.vfs-canada.com.cn/chinese/pdf/Checklist_3_CAN_280412.pdf

根据以上表格列出的清单, 5年内访问过加拿大的中国公民再次申请加拿大签证, 只需要填写IMM5257表(签证申请表), 和IMM5645表(家庭成员表), 以及写一份访问目的说明即可. 其他的就是照片啊有效护照什么的了. 如果代送签,需要再多填一份代理人申请表IMM5476E. 实际上就是很简单了, 在职证明, 资金证明, 旅行计划, 教育就业表什么的全部都不要啦!

具体信息请点击加拿大签证中心查阅, 上面亦有最新的表格.

http://www.vfs-canada.com.cn/chinese/index.aspx

PS: 感谢cjr332211老师提供的信息.

作者: 稀罕你    时间: 2012-5-3 20:04
虽然我去不成~~~~唉
作者: kissme    时间: 2012-5-3 20:15
好事儿,再弄个十年的,齐活
作者: 好奇寶寶    时间: 2012-5-3 20:56
没去过
作者: ivangan    时间: 2012-5-3 21:20
对于探亲访友学习商务来说,是重大利好,对于游客来说,这种二次访问的利好,惠及不到多少人吧。
作者: qq278402489    时间: 2012-5-3 22:40
第一次都还没有!
作者: 临水而立    时间: 2012-5-3 23:17
第一次都还没有!

同上,一次都没有去过。
作者: abcd1093    时间: 2012-5-4 09:22
加拿大,俺一次都没去过
作者: 山姆aero    时间: 2012-5-8 20:20
上次去是因公护照,估计不能算吧
作者: MARC游世界    时间: 2012-5-25 09:28
简化措施总是好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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