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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航启用里程受益人制度,2月7日前添加受益人送500里程! [打印本页]

作者: 太阳1975    时间: 2011-11-10 09:50
标题: 海航启用里程受益人制度,2月7日前添加受益人送500里程!
链接:http://ffp.hnair.com/ffpclub/Front/FrameMain/clubNews.aspx?type=0&strID=8082

关于维护兑奖受益人名单的温馨提示
11/8/2011 12:00:00 AM
   
尊敬的会员:
金鹏俱乐部在您的大力支持下,走过了十二年的成长岁月,至今已拥有了近千万会员。随着金鹏会员里程累积的不断增加,里程消费方式也已丰富多彩。为确保您的会员权益不被侵害,金鹏俱乐部将在2012年2月8日正式启用里程兑换受益人规则:即会员可最多设置10名“兑奖受益人”,在兑换奖励机票和奖励升舱时,其账户中的里程除自己使用外,也可以转赠给预设名单中的受益人使用。
为给您提供更多便利,特设定2011年11月8日至2012年2月7日为推广期:该期间建立/新增兑奖受益人,不管是否用满名额,即刻生效;且兑换航空奖励不受“受益人管理”名单限制。同时,在2012年2月7日前首次建立兑奖受益人名单,无论是否用满名额,均可一次性获赠500金鹏里程奖励。

【如何建立兑奖受益人名单】
→非初始密码会员(网站入会或已修改过密码的会员)
●登录金鹏俱乐部网站受益人入口进行兑奖受益人信息的建立,立即建立请点击此处。
●登陆海航官方网站(www.hnair.com)建立。
●拨打会员服务热线950717建立。
●前往海航各成员公司直属售票处、海航境外办事处或者机场常旅客服务区进行兑奖受益人信息的建立。
→初始密码会员
请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金鹏卡原件赴海航各地直属售票处或机场常旅客服务专区进行密码修改后即可进行兑奖受益人信息的建立。

【兑奖受益人具体规则】
1,自2012年2月8日起,会员兑换航空类奖励品(奖励机票或奖励升舱),除本人使用外,仅能给会员指定的已生效的兑奖受益人使用。会员兑换非航空类奖励品,不受该限制。
2、每名会员最多可设置10名兑奖受益人。公司或法人实体不可作为兑奖受益人。
3、儿童或婴儿作为兑奖受益人,需有成人同行,兑换标准及其他规则与成人相同。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儿童或婴儿无法正常出行,则里程不退。
4、会员可通过登录海航官网、金鹏俱乐部网站、金鹏俱乐部海外网站、拨打会员服务热线950717、前往海航各成员公司直属售票处、海航境外办事处或者机场常旅客服务区进行受益人信息的建立、新增、删除。
5、建立/变更兑奖受益人名单,将于申请成功40天后生效(含当天);删除的受益人,即刻生效。
6、在海航各成员公司直属售票处、海航境外办事处或者机场常旅客服务区为兑奖受益人兑换航空类奖励品时,须提供会员金鹏卡卡号、密码,以及会员、代办人和受益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7、兑换规则遵照金鹏俱乐部现行兑换奖励规则,其他兑奖规则、流程不变。

特别说明:
1, 即日起至2012年2月7日为推广期,推广期阶段可享受如下特惠:
●此期间会员建立/新增兑奖受益人,不管是否用满名额,即刻生效;
●此期间会员首页建立兑奖受益人,可一次性获赠500金鹏里程奖励;
●此期间会员兑换航空奖励不受“兑奖受益人管理”名单限制。2012年2月8日(北京时间)起正式实施兑奖受益人规则。
2,2011年2月8日兑奖受益人规则正式启用后,如会员仍未添加兑奖受益人并急需为他人兑奖,会员本人可至海航各成员公司直属售票处、海航境外办事处或者机场常旅客服务区,提供本人及受益人证件原件首次建立/新增受益人,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受益人即可生效。

如您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拨打金鹏会员服务热线950717。
点击此处登陆帐户,立即进行受益人管理

金鹏俱乐部
二0一一年 十一月八日


作者: 灵峰    时间: 2011-11-10 09:54
太阳辛苦了。
作者: monica317    时间: 2011-11-10 11:16
我没有有金鹏卡,但是在海航网上注册会员 了,这次坐了海航的航班,有里程没有呢?
作者: monica317    时间: 2011-11-10 11:17
刚才去查了,我居然也有金鹏卡号了,哈哈
作者: qq278402489    时间: 2011-11-10 11:22
忘记卡号了肿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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