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做梦的花猫咪 发表于 2015-3-26 13:50 好的,谢谢哈 |
莉莎 发表于 2015-3-26 10:52 据我所知你这种情况是不给退税的呢!退税是指必须是24小时内乘机或乘船到达香港机场并再次乘飞机离开香港! |
爱做梦的花猫咪 发表于 2015-3-26 13:43 嗯嗯,又发邮件要求更改的。但是还没有回复我T^T |
森蝶爱seven 发表于 2015-3-26 10:15 你可以再次给快运发邮件,把购票时的乘机人姓名(必须拼音大写),票号(也就是购票编号)写清楚,要求快运开发票即可~~ |
我想问问,回来的时候,是日本飞到香港机场,然后再从香港机场坐船去珠海,这样也有得退么? |
爱做梦的花猫咪 发表于 2015-3-25 23:37 555~那我还能重新开么? |
森蝶爱seven 发表于 2015-3-25 21:29 单位名称是绝对不可以给退税的!退税的基本要求是:24小时内转机,并凭二程登机牌,护照,购票航空公司出具的含有离境税项目的行程单或者发票,这四种证件资料的姓名完全一致才给退离境税的! |
jeff1207 发表于 2015-3-25 22:22 退香港机场的离境税。香港机场规定,只要是24小时内通过香港机场中转,就可以退还购票时支付过的120港币(人民币95元)的离境税的! |
弱弱的问句,为什么要退税,退啥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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