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记住,每个月的21号,都值得期待! 活动时间: 2015年3-12月期间的每月21日 活动内容: 活动当日,持卡人至7-ELEVEN、万宁指定门店,于专用机具上刷上海银行信用卡,可以21上海银行积分=1元的特惠标准通兑全场任意商品。 活动细则: 1、 本活动适用于上海银行信用卡之主卡持卡人,附属卡等账户内无积分的卡、卡片状态异常及账户状态异常的卡均不参与本活动。 2、 每户单日特惠积分通兑上限为人民币50元(即1,050积分),人民币1元起兑(即21分)。若持卡人在实际参与过程中,单日的特惠积分兑换分值超出1,050积分,信用卡中心有权将超出部分的分值以21积分=1元的兑换标准,直接从该客户的信用卡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 3、 万宁、7-ELEVEN两个连锁品牌单日特惠积分通兑上限为756000积分,先到先得,兑完即止。 4、 通兑金额均为整数计,如上海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店内通兑金额无法使用积分全额兑换或超出单日积分通兑上限,超出部分由持卡人自行刷上海银行信用卡补足。 5、 持卡人参与通兑应确保卡内积分充足,若卡内积分不足,则无法进行通兑。 6、 通兑商品以店内实物为准,通兑后均不予退换。积分通兑恕不提供发票。 7、 本活动不得与商户店内其他优惠同享。 8、 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不负责有关商品及服务事宜。任何有关商品及服务之责任,将由有关参与商户及服务商负责。 9、 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消费时间及奖励方式等)、暂停或取消本活动,并经相关途径(如我行官方网站、短信、各分支行网点等)公告后生效。 10、本活动及其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银行信用卡红利积分活动规则》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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