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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看到有置顶帖讨论信用卡设密码跟不设密码哪个更安全,所以才在本版发帖
10.1在香港弄丢了信用卡,想挂失一直打不进人工,后来打95555的电话才被告知可以打信用卡电话然后拨2#,直接进入紧急挂失,这一共让我耽误了3个小时,等我能挂失的时候,话务员告诉我有5笔美元消费,共计3500多美元,都是没有凭密码,签名消费的,我说我从来都是密码加签字消费,没有开通签字就能刷卡的功能,对方说这个含有MASTER通道的双币卡在国外就是签字消费不需要密码的,我说那字不是我签的,怎么可以刷走我的钱,对方说这个要调查,可能会退还我部分损失。
后来我查了招行的政策,有个“万全保障”的服务,招行可以承担金卡客户挂失前48小时内不凭密码消费的损失1.5万元,这也就是说,不管怎样我起码要承担23000-15000=8000的盗刷损失吗?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权。
目前我按照招行的要求已经在香港报案,回来查账单五笔被盗刷的消费到账的已经有4笔入账了,另一笔应该也会在国庆后入账,我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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