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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资源网2014年1月13日消息:即日起,南航对国内运输旅客因病退票规定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新规则相较以前,在办理时间和办理要求的细节上更加明确,具体规定如下:
1、办理时间:
旅客因病不能旅行而要求退票,必须在航班规定起飞时间前提出并退座;
2、办理地点:
南航直属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人均可为旅客办理因病退票业务,故应向原出票地提出退票申请;南航官网购票的旅客,在设有南航直属售票处的城市,因病退票必须在南航直属售票处办理;在无南航直属售票处的城市办理因病退票,可致电南航客服中心(95539)协助办理。
3、办理要求:
旅客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县级(含)(相当于三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在客票列明的航班飞行期间不适宜乘机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包括诊断书原件、病历和旅客不能乘机的证明,出诊当日医药费在200元以上的交费单原件);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员要求退票,必须与患病旅客同时同地办理,并满足起飞前退座的要求,每一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员人数不得多于2人;旅客所购客票有“不得退票”的使用条件限制,不能办理因病退票;团队旅客中的患病旅客及其陪伴人员退票后,导致团队现有人数低于规定最低成团人数时,其余旅客必须补足团散之间的票款差额。
为避免造成额外的损失,旅客购票后若确实因病无法成行,请遵照上述规定进行办理,详情可咨询南航客服电话95539或各直属售票处。
(来源:民航资源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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