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旅行网-北京淘游

保险
查看: 4284|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他] 哥斯达黎加驻华使馆简化签证申请程序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6-6 23:45:1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日前,哥斯达黎加公安内政部副部长致函中国驻哥大使,通报哥颁布DG-0018-04-2012V号法令。根据该法令,在北京、上海居住8年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提交完整的签证申请表、往返机票订单、无犯罪证明等基本材料(详见哥驻华使馆网站)外,持户口薄和身份证,可向哥驻华使馆办理领事签证,即由领事直接审发,无需报哥移民局批准(返签)。该规定从发布之日(2012年5月9日)起生效。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分享到新浪微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2-6-7 09:44: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杨浦区
无犯罪证明如何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2-6-7 19:57: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
roger55 发表于 2012-6-7 09:44
无犯罪证明如何办?

以前是在户口所在派出所出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2-6-7 20:42: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杨浦区
mandy_hj 发表于 2012-6-7 19:57
以前是在户口所在派出所出的

谢谢!去问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6-8 16:44: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
用美签加签多省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讨论社区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E旅行网 版权所有©2011-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2965号-2京ICP备1301296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843号

手机版 | APP | 电脑版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