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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锦江之星卡用卡活动条款及细则
一、活动内容
201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锦江之星持卡人可尊享以下双重礼遇:
第一重:持交通银行锦江之星信用卡入住锦江之星连锁酒店任一门店即奖励50000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
第二重:持交通银行锦江之星信用卡入住锦江之星可享每周五房费在其产品功能95折基础上再享95折优惠。
二、活动细则
1.上述锦江之星连锁酒店系指锦江之星连锁酒店及白玉兰连锁酒店。
2.客户需入住至少一晚且使用交通银行锦江之星信用卡支付方可获赠该积分奖励,在锦江之星连锁酒店餐饮消费不可获赠该奖励。
3.上述活动主卡和附属卡均可参加,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消费单独计算,附属卡持卡人获赠积分将统一导入其主卡持卡人账户。
4.符合本活动条件的奖励将在客户满足活动条件的次月月底前导入客户的交通银行锦江之星信用卡主卡账户。
5.活动期间客户入住即可获赠,但单个自然月入住多日、多次亦仅可获赠一次5万积分奖励。活动期间每位主卡客户获赠信用卡积分奖励最多两次即10万积分。
6.凭交通银行锦江之星信用卡入住锦江之星连锁酒店,可享每周五房费在其产品功能95折基础上再享95折优惠,优惠采用折扣立减的方式兑现。
7.上述活动仅限锦江之星店内刷卡结算,网上支付不可获赠上述奖励。
8.取消或退货的交易金额将不获得积分奖励,如该笔交易的积分返还已产生,交通银行有权从持卡人获赠积分的信用卡账户中扣除相应的积分。
9.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违反交易、欺诈或不正常交易,分单交易,或持卡人账户发生拖欠或呈现不正常状态,或者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申请销卡,交通银行保留该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及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的权利。
10.锦江之星门店列表请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查询。
11.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客户如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有任何疑问,可要求交通银行予以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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