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旅行网-北京淘游

保险
查看: 2906|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威胁爆炸深航航班嫌犯落网 将面临法律严惩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9-2 08:43: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经民航公安机关和湖北、广东等地公安机关全力侦查,9月1日下午,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Shenzhen Airlines Ltd.,简称“深航”)ZH9706航班受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案告破,犯罪嫌疑人熊某在广东东莞被抓获。

  熊某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供述,因与该航班一名旅客有债务纠纷,遂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并拨打威胁电话,企图阻止这名旅客乘坐航班前往广东索债。深航ZH9706航班为此紧急备降武汉天河机场,机场公安、安检等部门实施应急响应,对该航班旅客、货物及机舱进行排查,耗费大量公共资源;71名旅客中断旅程,于次日上午才飞往深圳;航空公司、机场等单位遭受巨额经济损失。

  有关专家指出,此类恶意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已涉嫌触犯刑法,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按照《刑法》第291条规定,应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此案情况,熊某的行为对航空安全和机上71名旅客、9名机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严重干扰民航运输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如果司法部门认定“造成严重后果”,处以有期徒刑的上限最高可达15年。

  据了解,深圳航空公司、武汉天河机场将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熊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航班备降带来的巨额经济损失。

  近年来,制造虚假恐怖信息干扰民航运输秩序的犯罪嫌疑人均受到了法律严惩。如2006年8月21日,旅客黄某在飞行途中威胁机上有炸弹,致使飞机紧急返航。事后,黄某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赔偿航空公司经济损失86万元。(摘自民航资源网)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分享到新浪微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2-9-2 09:32: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浦东新区
总有这样无聊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2-9-2 10:30: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不自量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2-9-2 13:26: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
饿,又是bg一样的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9-2 16:17: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广州
一定要嚴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2-9-2 20:41: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了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2-9-2 23:30: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虹口区
国航的怎么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讨论社区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E旅行网 版权所有©2011-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2965号-2京ICP备1301296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843号

手机版 | APP | 电脑版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