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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ustzjc 于 2024-9-9 16:17 编辑
前段时间预定了一个国内的酒店,是一个连锁集团下的品牌,最近携程给我发短信,说酒店名称变更,后来几次沟通,不止是名称完全变了,而且也不是那个集团的品牌和管理了,变成了一个私人运营的酒店。要求携程按照酒店服务保障,确认后变更的,重新预定其他酒店并承担差价。果不其然又开始耍赖了,只肯赔30,打发叫花子呢?而且是你的承诺在先,现在只不过要求你履行承诺而已。以前被无数次告上法庭,现在还是继续耍赖,行,再治治你,让你再学习一下什么是规则。
最新进展:案件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诉讼中携程辩称酒店没有变更,只是名字换了,但也没有证据只是口头说,而且在起诉前,携程通过12315回复愿意按照服务承诺赔付,只是当时还没有产生具体损失。等我住了新酒店有了发票和水单后,携程又反悔不肯赔。一审法官驳回了诉请,到了二审又维持。在这期间我发现了很多实体和程序上的问题,案件又申请了再审。
再审一般都是书面审理,估计法官看到了存在的不少问题,主动联系我是否愿意调解,后来又主动通知开听证会,高院法官给携程的律师估计施压不少,后来让携程赔了一些钱调解处理了,等钱到账后让我去撤案了,估计高院也怕影响下面法院的考核
后来我看到携程把服务规则改了,之前是赔付差价最多三倍,现在变成最多的订单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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