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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会员:
为了保证您的常客免票能更安全便捷的使用,川航将于2013年1月16日推出常旅客免票兑换受让人规则,具体执行分为推广期以及正式实施期,请您特别留意。
【常旅客免票兑换受让人规则】
1、会员兑换常旅客免票除本人使用外,仅能给设置生效的兑换受让人使用。会员为他人兑换前,须先添加兑换受让人名单,公司或法人实体均不可作为兑换受让人。
2、每名会员最多可添加8名免票受让人(不含本人),若要变更受让人,须将现有受让人删除后再添加。
3、受让人名单将在添加成功30天后(含当天)生效,删除立即生效。
4、会员可通过川航网站或者指定常旅客服务处添加受让人名单。
5、在受让人名单添加生效后,会员可通过川航直属售票处、川航网站www.scal.com.cn以及川航24小时直销服务热线4008300999、028-88888888完成免票兑换。
【规则推广期】
为让您更好地适应新规则,在正式执行之前,2013年1月16—3月31日为规则的推广期,请注意以下事项:
1、仅在川航网站办理
2013年1月16日起,已开通网上兑换功能(具体开通办法)的会员可在川航网站www.scal.com.cn添加受让人名单,川航呼叫中心、直属售票处暂不能办理,其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2、首次添加立即生效
2013年1月16日-3月31日期间,会员首次添加受让人名单,不管是否用满名额,立即生效,再次添加的受让人在30天后生效。
3、首次添加送500里程
首次添加受让人的会员可获得500公里里程奖励,并将于推广期结束后到账。
【正式实施】
2013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受让人规则,会员首次添加受让人名单无里程奖励,其余规定见【常旅客免票兑换受让人规则】。
另外,
通过川航官方网站www.88888888.cn以及川航直销服务电话4008300999、028-88888888购买本人机票的常旅客会员,可按每1000公里=50元人民币的标准,使用会员卡中的里程抵扣部分票款。
所以500里程相当于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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