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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经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2013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旅游法》分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10章112条,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旅游法》中明确规定,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日前,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提出“要把文明旅游纳入旅游合同之中,更好地约束和规范旅游文明行为”。具体来说,是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作为合同附件。
“零负团费”等低价操作模式是旅游市场的顽疾,历经多年的严厉整顿依然屡禁不止。《旅游法》针对“零负团费”低价操作模式,设置了规范、禁止和处罚性规定,相关条文达到10多条。其中引起很大关注和热烈讨论的是第三十五条。 从修订、实施《旅行社条例》甚至更早开始,业内就一直有一种很强烈的主张,认为“零负团费”是市场选择的结果,政府、法律不要管,也管不了、管不好。值得注意的是,经济学中有一种理论叫“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在有些领域和有些阶段不能发挥作用,需要政府通过法律、行政来强制干预管理。“零负团费”低价操作模式就是市场失灵,“挂靠承包”也是。在这种低价操作模式中,可以说没有赢家。所谓的“买团”、“卖团”、“赌团”和“人头费”、“填坑”等,都是这种低价操作模式的真实写照。
《旅游法》把解决“零负团费”等低价操作模式作为重点,就是要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这也是旅游监管执法部门贯彻《旅游法》的重点、难点。因此,贯彻落实好第三十五条,是旅游监管执法部门的法律责任,关系到全社会对《旅游法》实施效果的评价。
对此,我的看法:
1,团队游质量会得到提升
2,团队游价格大幅上涨,甚至翻番
3,团队游中免费项目会增加,比如浏览“杨浦大桥”,远眺“东方明珠”,徜徉“城隍庙”
4,团队游中,虽然会包大门票,但是留意小门票自费项目的增加
5,利好自助游
6,利好廉航,廉航价格会有一定程度上扬,同时廉航市场发展也会得到大幅推动
我们先观察下国庆价格变化情况,
好在国庆后,出境游开始趋于淡季,12月底会有一波港澳游,但影响不大。直至春节出境游才会迎来一个小高峰
大家如若要安排团队游的,请规划好自己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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