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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保险赔偿问题!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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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10-9 17:18: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泰国
原定曼谷-成都往返(2017-09/07-2017-09/16)
平安交通延误保险,细节就是 天气,自然灾害,罢工,政治,武力,恐怖袭击等因素造成延误继给予赔偿,由于平安介于公共交通做出赔偿,飞机,汽车,轮船,火车,等。
我坐的是邮轮,受第19号台风于14-15日登陆香港导致邮轮无法进港,延误至16日 07.00时
由于原定计划机票15日香港乘坐飞机返回成都,转乘16日凌晨01.00飞机返回曼谷。
邮轮方面提供各种材料一说明情况,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说邮轮不是交通工具。
同时15号后续航班无法乘坐,因个人受天气自然灾害受到人身限制无法前往机场乘坐飞机,介于飞航空公司,非个人自身原因及邮轮公司原因,已经投保了旅行期间的交通延误保险导致损失谁来承担责任????其他回答?越详细越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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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交通延误保险?您这个保险具体名字叫什么啊?  发表于 2017-10-1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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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7-10-10 09:54: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四川
平安保险对于交通工具有以下释义
【公共交通工具】指领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公共交通营运执照,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的公共汽车,长途汽车,出租车(仅限四轮机动车),渡船,气垫船,水翼船,轮船,火车,有轨电车,轨道列车(包括地铁、轻轨及磁悬浮列车),经营固定航班的航空公司或包机公司经营的固定翼飞机,航空公司所经营的且在两个固定的商业机场之间或有营运执照的商业直升机站之间运营的直升飞机,和任何按固定的路线和时刻表运营的固定机场客车。凡上述所列的各种交通工具用于非公共交通工具的目的和用途,均属不符合本合同公共交通工具的定义。
【替代公共交通工具】指除上述公共交通工具以外,还包括领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公共交通营运执照,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的公共汽车,长途汽车,出租车(不包括四轮以下机动车),渡船,气垫船,水翼船,火车,有轨电车,轨道列车(包括地铁、轻轨及磁悬浮列车),和任何按固定的路线和时刻表运营的固定机场客车。凡上述所列的各种交通工具用于非公共交通工具的目的和用途,均属不符合本合同公共交通工具的定义。
按照以上定义您所乘坐的如果是那种观光游轮应该确实不怎么算公共交通工具,而应该属于一种旅游休假的移动酒店。当然具体还是看保险公司的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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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7-10-10 09:50: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
保险公司基本都不赔游轮的,买的时候下面有写着,大家一定要注意看。
以史带为例:


5、重要提示:史带财险所有旅行延误均为到达延误;邮轮不属于公共交通工具,所以搭乘邮轮产生的延误不在旅行延误保障范围内;所有的邮轮不便类保障均为费用补偿性, 仅承担预付而未使用的不可退还部分的旅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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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10-10 09:34:3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四川

既然保险公司已经回复了,就以保险公司的回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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