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5日——2017年12月2日 活动内容: 11/5-11/11、11/12-11/18、11/19-11/25、11/26-12/2期间每周消费满8笔且该周累计消费金额满5000元,既享1分兑换欧丽薇兰特级初榨橄榄油(500ml)一份。 注:活动期间,连续四周,周周可享。 活动细则: 1.本活动适用于账户及卡片状态正常的上海银行个人信用卡持卡人,主附卡交易金额合并计算,附属卡交易归入主卡统计,单位信用卡无法参与本次活动。 2.活动期间,每周消费统计时间为:11/5-11/11、11/12-11/18、11/19-11/25、11/26-12/2,共计4周;活动以周为统计单位,达标即赠,活动期间最多可享受四次赠礼权益。 3.本活动消费不包括通过电子现金账户进行的消费,使用IC信用卡进行的圈存交易,以及预授权、退货交易、撤销交易、还款、取现手续费、利息及其他费用,所有分期交易(汽车分期、现金分期、账单分期等)。美元账户消费以1美元=7元人民币进行折算。取现交易剔除当日还款的情况。 4.本活动的交易统计时间、交易金额以上海银行信用卡结算系统记录的交易时间为准;按北京时间00:00-24:00计,因时差、商户及收单行结算交易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交易不符合活动条件,我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活动期间,若发生单笔交易全额退货,则该笔原始交易笔数及交易金额均不予以统计;若发生单笔交易部分退货,则该笔交易笔数予以统计,交易金额仅计算退货后剩余金额。 6.活动期间,客户可关注并绑定“上海银行”微信服务号,通过“我的账号——银行账户添加——添加您平日消费的信用卡”即有实时的交易提醒。 7.活动结束后,我行将以短信通知达标客户,客户需在指定时间内至手机银行参与领奖。客户可凭1积分(或0.01元)兑换欧丽薇兰特级初榨橄榄油(500ml)1份。手机银行绑定的手机号必须与办理信用卡预留的手机号一致。如领奖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详询在线客服。 8.实物礼品奖励于客户领取后,由指定供应商配送至客户领奖时登记的地址。如因客户的信息登记错误导致礼品未收到,由客户自行承担。每份权益可单独领取,领奖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 9.礼品图片仅供参考,具体包装及规格以实物为准。上海银行非本次礼品的提供商,如有任何礼品质量或与礼品有关的问题,我行将协助持卡人与商家协商解决。 10.客户若未收到奖励或对奖励有异议,可于2018年4月30日前致电上海银行客服热线95594反馈,逾期将视为放弃反馈权利,我行将不再受理。 11.客户如有以下任一情况:所持信用卡未激活、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信用卡、拒不偿还上海银行信用卡还款、在信用卡使用中存在欺诈或舞弊行为及违反本活动办法及其他规定的,我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并无须另行通知持卡人。 12.法律许可范围内,我行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消费时间及奖励方式等)、暂停或取消本活动,并经相关途径(如我行官方网站、短信、微信、各分支行网点等)公告后生效。 13.其他未尽事宜,仍受《上海银行信用卡章程》、《上海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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