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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agoda优惠券怎么撕的问题,我是这样建议各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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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8-1 13:51:2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上海
先说结论,agoda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理由:
1,agoda和酒店,agoda和客户之间,应当属于有偿的居间服务合同性质;agoda通过自己的平台向不特定客户公布酒店信息,让酒店提供客房,让客户支付货币,类似房产中介;(居间合同暂时和本优惠券无关)

2,客户一旦预定酒店,在条款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可能存在因为不入住而被没收定金或全款的风险,所以谈不上风险不对等问题;
且客户离店时,可以要求酒店开具发票(收据)作为收款凭证,agoda不开具发票,因为它面对客户提供的是“无偿”居间,而agoda会抽成酒店收入,它面对酒店是“有偿”居间服务;(也和本优惠券无关)

3,本次优惠券,应当跳开居间合同,理解成为一个客户&agoda签订的服务合同(的前置的要约行为)
合同的目的是:agoda邀请客户用它的平台去预定酒店
客户的义务是:通过agoda预定(这种行为)
agoda的义务是:提供真实房源信息,价格,和预定付款的便利服务
优惠券属于要约:因为它有明确的使用条件,另外agoda平台也有其他非常具体的使用规则,所以可以认为优惠券+背后的平台规则=一个有效的,构成要件齐全的要约行为;
要约是干嘛的?  简单说就是“请您来和我,按照要约的规则,签订合同吧”
订立什么合同?  订立一个以客户利用agoda预定酒店行为为内容的合同
要约有什么用?  要约到达客户端,客户打开agoda开始选择酒店,代表客户用自己的行为“承诺”接受agoda的邀约,表示客户在就要约内容进行思考
这个要约为啥不能撤销?因为它是附81-814期限的,附期限的要约,不存在撤销的问题
只要客户在此期间反馈了承诺,合同就成立(而反馈承诺的表现形式,就是“利用agoda订酒店下单的行为”)

4,agoda将优惠券变灰的行为属于? 单方面的毁约行为
领取优惠券的客户,有先履行合同的义务(如8.1-8.14通过agoda订酒店),但是在该期限内,agoda不能主张客户没有履行“先义务”,因为今天是8.1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好几种,类似继续履行合同,类似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明显这次客户会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5,有人说,我没下单(或者我已经下单)同时去买了机票(不论是否可以改退签)
因为这个时候客户可以举证证明,他基于信赖+诚信原则实际在为履行合同准备条件,付出资源,如果agoda不履行合同,除违约责任外,还要求其承担信赖的损失,但注意,一般以600元为限度,不能说因为你600优惠没给,我就要你赔我6000的机票。另外优惠券和无法成行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

6,agoda的说自己是员工失误,客户获得利益明显显失公平,是否成立?不成立
(1)主观是否过错,并不是合同违约的归责理由,正常情况下,合同违约不问是否存在过错,特殊的除外(这个不涉及特殊合同)
(2)显失公平必须是,客户利用了agoda处于危难的情况下,利用该危难订立获利的合同,但明显,这个bug是agoda自己失误造成的,这并不是“危难”


7,agoda拥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无效
格式合同条款制定者“免除相对方权利的条款”直接认定为无效,这个就是典型描述;

8,怎么撕?
(1)沟通
(2)向公立机关投诉,类似譬如举报不正当竞争、举报虚假宣传等
(3)诉讼(一般是就被告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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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8-1 13:54: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agoda很多年前羊毛必认,在这些年里被各种bug弄伤了,所以后来开始有单方面直接取消行为。但是今天这个,已经下单的认了,我觉得已经很不错了。话说2012年撸过非刚需agoda两单巴厘岛bug赔了我50美金*2代金券,至今记忆犹新,然后用来定了刚需的吉隆坡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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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8-8-1 13:56: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上一次bug投诉到北京工商,工商回复,是“重大误解”,不承担赔偿责任。后来平台补了几张优惠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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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8-8-1 13:58: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广州
wow~~楼主好专业哦~~法律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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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8-8-1 13:58: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淮安
快去起诉,千万不要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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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8-8-1 14:02: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深圳
你看过优惠券的条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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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8-8-1 14:05: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通
请教一下楼主,网络订酒店可否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如果可以用这个条款就可以在买方住所地进行诉讼,不然到被告住所地诉讼的成本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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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8-8-1 14:08: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biigfish 发表于 2018-8-1 14:02
你看过优惠券的条款了吗

恩,我看过。 关于电子优惠券的性质和条款中有效+部分无效部分,主楼已阐述自己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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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8-8-1 14:11: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广州
以前感觉AGODA还是很不错的,几年前住过好多晚13元广州的公寓,然后北京的BUG开始,就不认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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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8-8-1 14:13: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iamsix 发表于 2018-8-1 14:05
请教一下楼主,网络订酒店可否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 ...

民事打官司,原则上是 原告迁就被告,除非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这个我觉得就一普通纠纷,只是他里面很多关系用现存法律去比照会有很多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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