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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我乘坐CZ610从洛杉矶到沈阳,结果原本1:40起飞的航班延误了8小时37分。回国后就打电话给12326民航投诉电话要求赔偿。在我的要求下,南航洛杉矶办公室和95539前后两次回我电话,分别给出了前序航班CZ609从沈阳到洛杉矶因天气原因和流量控制原因两个不同原因延误,造成了CZ610延误;属非航司原因,所以不予赔偿。其中95539的客服在电话中确认了所谓前序航班概念只往前推一班。在对延误原因产生疑问的情况下,我又在5月28日再次打了12326,12326在电话中说明南航给他们的答复是CZ609的前序CZ6110从北京到沈阳因为流控发生延误,造成CZ609未能准时起飞,其LAX机场在深夜0:00以后静止航班降落,所以CZ609被安排到第二把手天11:46起飞,延误10小时26分。造成了CZ610的延误。我认为CZ6110不是CZ610的前序航班,所以CZ609不是非航司原因造成的延误,要求再次投诉南航,12326当时也接受了投诉。但一直等到6月26日,也没得到南航空和12326的任何消息。刚才,我再次打12326的电话,12326告诉我我的投诉已经结案,结案时间是5月17日,关于我对延误情况的疑问,他们管不了,叫我到民航消费者中心网站上去互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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