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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eming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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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 港澳通行证只有一次签注怎么实现杭州飞澳门然后去香港再回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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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7-4-8 11:50: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Jencin 发表于 2017-4-8 11:07
不止杭州只能签一次澳门签注,广东都也是只能签到单次澳门的。楼上说在澳门的时候不要入境,直接去香港……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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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7-4-8 12:18: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广州
好纠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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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7-4-8 12:28: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广州
楼主还是杭州飞香港,香港去澳门,澳门回杭州这样吧。我记得就算是澳门坐船去香港好像也差不多200港币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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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7-4-8 14:56: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广州
军哥走天下 发表于 2017-4-8 09:36
千万别误导!根本就不需什么L签那样两次签注!

什么l签 你确定可以一次可以多次来回香港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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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7-4-8 16:03: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青岛
joshuaily 发表于 2017-4-8 14:56
什么l签 你确定可以一次可以多次来回香港澳门。

只要有有效港澳签注各一次,就没有任何问题!包括L签注!只要不回国,七天无限香港澳门穿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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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17-4-8 19:26: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南方燕 发表于 2017-4-8 06:49
杭州飞澳门,不入境,直接船到香港。就香港澳门签注各一次就行了。

谢谢燕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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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17-4-8 19:29: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军哥走天下 发表于 2017-4-8 16:03
只要有有效港澳签注各一次,就没有任何问题!包括L签注!只要不回国,七天无限香港澳门穿梭!!! ...

军哥,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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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7-4-8 20:38: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G和L签注全国都是单次的,不清楚澳门机场是否有船直达香港,如果有护照的话,建议带上护照可以解决两次入境澳门的问题,一次通行证,一次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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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7-4-9 03:01: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广州
军哥走天下 发表于 2017-4-8 09:36
千万别误导!根本就不需什么L签那样两次签注!

七天内,凭一次香港和澳门签注可以随意往返?就是香港和澳门上船不用签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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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7-4-9 07:40: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本帖最后由 南方燕 于 2017-4-9 07:44 编辑
八厘米蔚蓝 发表于 2017-4-9 03:01
七天内,凭一次香港和澳门签注可以随意往返?就是香港和澳门上船不用签注的意思?
...


以下是香港入境处关于“附带行程”的条例:

“鉴 于 上 述 人 士   在 访 港 期 间 , 或 会 顺 道 到 邻 近 地 区 ( 如 澳 门  ) 或 境 外 短 暂 观 光 ( 包 括 乘 船 往 公 海 游 览 ) , 为 方 便 这 些 内 地 访 客 完 成 上 述 「 附 带 行 程 」 后 取 道 香 港 返 回 内 地 , 本 处 有 下 列 措 施 :
持 有 一 次 或 两 次 有 效 签 注 的 旅 客 , 完 成 「 附 带 行 程 」 再 抵 港 时 的 日 期 早 于 前 次 入 境 时 获 准 留 港 的 期 限 , 而 该 旅 客 符 合 一 般 入 境 条 件 , 本 处 人 员 将 再 次 给 予 先 前 逗 留 期 限 , 让 该 旅 客 入 境 ( 例 如 离 境 前 所 享 逗 留 期 限 为 五 月 八 日 , 再 抵 港 日 为 五 月 四 日 , 旅 客 可 获 准 入 境 逗 留 至 五 月 八 日 ) ;
如 持 有 一 次 或 两 次 有 效 签 注 的 旅 客 再 抵 港 日 刚 好 为 先 前 逗 留 期 限 的 最 后 一 天 , 而 该 旅 客 符 合 一 般 入 境 条 件 , 本 处 人 员 将 给 予 额 外 一 天 的 逗 留 期 限 , 以 便 其 取 道 本 港 返 回 内 地 ( 以 前 述 例 子 , 如 再 抵 港 日 为 五 月 八 日 , 一 般 将 可 获 予 逗 留 至 五 月 九 日 ) 。
如 旅 客 持 有 多 次 有 效 签 注 ( 持 赴 香 港 1年 多 次( 限 每 周 一 次 )“个 人 旅 游”签 注( 简 称 「 一 周 一 行」签 注 )以 及有 效 期 为 三 个 月 的 「 探 亲 」 签 注 除 外 ) 完 成 「 附 带 行 程 」 后 再 抵 港 , 而 该 旅 客 符 合 一 般 入 境 条 件 , 本 处 人 员 将 根 据 其 签 注 之 逗 留 期 限 而 给 予 该 旅 客 入 境 。
如 旅 客 持 有 有 效「 一 周 一 行 」 签 注 完 成 「 附 带 行 程 」后 再 抵 港 , 而 该 旅 客 符 合 一 般 入 境 条 件 , 本 处 人 员 将 根 据 以 下 情 况 给 予 该 旅 客 入 境
若 再 抵 港 时 的 日 期 早 于 前 次 入 境 时 获 准 留 港 的 期 限 并 在 同 一 个 自 然 周 的 周 一 至 周 日 内 , 本 处 人 员 将 再 次 给 予 先 前 逗 留 期 限,让 该 旅 客 入 境 ;
若 再 抵 港 时 的 日 期 不 在 同 一 个 自 然 周 的 周 一 至 周 日 内 , 本 处 人 员 将 根 据 其 签 注 之 逗 留 期 限 而 给 予 该 旅 客 入 境 ;”

澳门是否有类似的条例不知道。所以我对可以多次在港澳间穿梭往返的说法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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