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空运牌照局公布,经考虑所有有关资料,包括捷星香港及反对者在研讯中的陈述及证据后,决定捷星香港并不符合《基本法》有关以香港为主要营业地的要求,香港空运牌照局因此拒绝捷星香港的牌照申请。
香港空运牌照局指出,国泰航空、港龙航空、香港航空及香港快运航空就捷星香港申请提出反对,而香港空运牌照局于今年1月23日、24日及2月14日就有关申请进行公开研讯。
有关抉定亦将于7月3日的宪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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