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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7 15: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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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
律师说法:消费者如认为不合理只能选择退票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表示,事先预购的机票实际上已经在使用日期前交易完,就代表双方已经达成意愿,交易完的预购就视同消费者已经认可。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钟鑫律师表示,“对于消费者来说,这属于适用行为上的法律,也就是说在约定时双方已经认可,虽然消费者并没有使用,但燃油附加费的调节是一种市场行为,消费者如果认为不合理就只能选择退票。但由于双方在预购时已经生成运输合同关系,消费者退票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他说,在这一情况下,消费者就应该权衡一下怎样的解决方式更加省钱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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