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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 08: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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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
再帮LZ计算得清楚一些~~
你3月2日入境香港,7天停留,是可以停留到3月9日,如果你3月5日去澳门,3月7日回香港,3月7日回香港的入境纸上批准逗留的时间还是到3月9日。
如果你要停留到3月11日,有两种方法:
1)3月9日的时候,你出境香港,比如到深圳,然后用第二次签注再次入境香港。
2)3月7日澳门回香港的时候,不要直接回,从澳门转国内,比如澳门入境珠海,再转深圳入境香港。在香港的出入境条例,如果你第一次签注进入国内以后,就不能再延用第一次签注的剩余天数了,所以当时就会默认启用二次香港签注。
LZ的情况和我们上次的情况相同,所以上面这些是香港出入境的官方邮件回复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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