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旅行网-北京淘游

保险
查看: 460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他] 探亲访友,齐游南澳--发微博,赢南澳游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10:57: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广州
#探亲访友,齐游南澳#已经年末啦~准备出去旅行吧~南澳旅游局提供你机票哦~ 想去南澳的童鞋只需贴上你与亲友旅行的照片,另附想去南澳的理由,即可参加!周冠军将会获得茱莉蔻手霜~甚至是去南澳的往返机票大奖哦!快点来投稿吧~活动详情http://t.cn/S2EMbj


Ø  活动参与细则:

1.       活动时间: 2011年11月21—2012年1月20日

2.       活动参与平台:新浪微博(唯一官方参与平台)http://weibo.com/southaustralia

3.       活动专题:#探亲访友,齐游南澳#

4.       参与方式:以私信形式将信息发送至南澳大利亚旅游局微博账号。

5.       编辑规格:100字之内,照片限一张(可为照片合辑)。

6.       内容要求:

  • 对于熟悉南澳的人:要求提供最喜欢的南澳照片或与亲友在南澳的合影,并附上100字以内的文字描述在南澳最美好、难忘的经历以及邀请此位亲人或朋友赴南澳的理由。例如:“在芭萝莎的奔富酒庄亲调了一瓶带有自己名字的葡萄酒,独一无二哦!真想带上老爸老妈一起见证我成为调酒师的那一刻,嘿嘿!”
  • 对于未曾到访过南澳的人: 要求提供与亲人或朋友在旅行期间的合影,并附上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南澳吸引其携亲邀友齐往之的理由。例如:“贴心的密友小Q知道偶喜欢小动物,去年圣诞节,特地从澳洲给偶寄了只小海狮,可爱极了。她说南澳的袋鼠岛上,海狮就在你身边散步、玩耍,憨态可掬。真想早点去看看小Q描绘的画面啊!”

注:内容仅需满足以上任意一条。照片需原创,文字描述生动、有趣。

7.       凡是符合要求的参与者将得到官方回复。南澳官博将为每位参与者编号,例如#探亲访友,齐游南澳001#),并以微博形式发布同时@参与者。

8.       评选方式:     

  •   每周从编号微博中选出最受欢迎的微博作为周冠军,并入围最终的大奖投票环节。
  •   每周从参与转发、评论编号微博的活跃粉丝中,抽取10名幸运奖。最后一轮优胜者投票抽取 100名幸运奖。
  •   活动持续8周,选出8名周冠军。第9周重新发布这8条微博,由粉丝投票,最高票数者将获得最终机票大奖。

9.       奖品及派发时间:

  •   周冠军:精美南澳Jurlique手霜一份。(共计8名)

派发时间: 第一次派发:2011年12月第三周,共4份

第二次派发:2012年1月第三周,共4份

  •   幸运奖:精美南澳纪念品(海狮公仔或南澳雨伞)一份。(共计180份)

派发时间:第一次派发:2011年12月第三周,共40份

第二次派发:2012年1月第三周,共40份

第三次派发:2012年2月第二周,共100份

  •   一等奖:往返南澳机票一张。(共计1名)

派发时间: 2012年2月第二周,共1份

         

Ø  一等奖奖品说明:

1.         获奖网友需自行办理前往澳大利亚的有效签证及自理机票税,旅游局仅提供旅行日期为2012年2月- 4月期间内有效的由中国(仅为北京、上海、广州、香港4大口岸城市)前往澳大利亚阿得莱德的往返机票(机票解释权归南澳旅游局)。中国国内其他城市往返4大口岸城市的机票、食宿、交通等均不包含。旅行的其它费用均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包括护照费用、签证费、旅游保险(必买)、出国旅行体检费及各种手续费、获奖者的任何意外损伤费用及国内交通、国外个人消费等。

2.         获奖通知均通过微博私信、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予以发出。

3.          奖项公布后,任何因个人通讯信息错误而造成的未能在奖项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取得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其身份证明、补充详细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获奖者,则视其自动放弃奖项。主办方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调整具体的领奖方式。

4.         获奖者在获得奖品后不得出售或转让,奖品不可议付、退还或兑换为现金。

5.         获奖者从南澳大利亚回来后需要与网民分享每天的游记,感谢和分享照片给南澳大利亚旅游局,并且至少在她(他)本人的微博中予以发布。

Ø  资格审定:

如果选中的获奖者不符合本次活动的条款与条件,将被取消资格,重新选择新的获奖者;如果选中的获奖者在2012年2月7日之前未能取得联系,也将被视为弃权。南澳大利亚旅游局将重新抽取该奖项。所有信息将采用遵守南澳大利亚旅游局的个人信息保密条款的方式进行收集。

Ø  法律信息:

1、南澳大利亚旅游局对于任何不正确或不准确的信息概不负责。

2、南澳大利亚旅游局不负责邮政造成的损失,包括参加资格的邮件的延迟或丢失以及奖品投递过程中的损失。

3、如果出于任何原因,活动不能按原计划进行,包括未授权的干预、欺诈、技术故障,或南澳大利亚旅游局无法控制的毁坏或影响活动的管理、安全性、公平性、完整性或顺利进行的任何其它原因,南澳大利亚旅游局保留单方面取消、停止、修改或延迟活动的权利。

4、南澳大利亚旅游局对获奖者离开中国大陆及来到南澳大利亚州旅途及归国后的所有行为不负任何责任,一旦发生任何涉及个人行为的纠纷或其它任何违法行为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5、如发现活动参加者篡改或干扰活动及主办活动的网站的正常运行,违反正式规则,采用不光明正大或破坏性手段,或者旨在骚扰、辱骂、威胁或袭击任何其他人,南澳大利亚旅游局保留单方面取消其参加资格的权利。

6、如果任何参加者或任何其他人以违反刑法和民法的方式试图故意破坏网站或干扰任何活动的正常进行,南澳大利亚旅游局保留最大限度运用法律手段要求此参加者或个人对于所做损害进行赔偿的权利。

7、本规则内所列条款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依据。

Ø  赋税信息:

所有因为获奖引起的费用(意外所得税除外)由获奖者支付。南澳大利亚旅游局不承担任何相关的责任。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属于南澳大利亚旅游局官方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分享到新浪微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1-12-4 10:54: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静安区
好像有点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讨论社区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E旅行网 版权所有©2011-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2965号-2京ICP备1301296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843号

手机版 | APP | 电脑版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