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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6 11: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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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广州
继续顶上来问问这个问题,我也有疑问,知道的同学麻烦回复~~
1、我们是夫妻两人带着孩子和我的妈妈去台湾,我没有兄弟姐们,爸爸去世,我们同时去,那么相互之间不能做紧急联系人。我们的户口在广州,老公哥哥的户口在粤西,老公的哥哥能做我们四个人的紧急联系人吗?
2、如果老公的哥哥可以做紧急联系人,是不是只要他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就行了?
3、除了找老公哥哥做紧急联系人,可以随便找身边的朋友做紧急联系人吗?一定要出示什么来证明亲属关系吗?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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