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yaao
发表于 2020-4-14 09:00:45
熊飛菲飞 发表于 2020-04-14 08:26
我同事给他妈他丈人丈母娘他本人他老婆他儿子他女儿合计7人买票,如果按照现行规则要注册7个账户,太繁琐。
是很麻烦。理解。但是,从法律角度出发,毕竟它是企业,它不会给自己制造不必要的麻烦,只会退给乘机人。
Horizon999
发表于 2020-4-14 09:03:33
llyaao 发表于 2020-04-14 08:58
理解你们。但是,从法律角度出发,毕竟它是企业,只会退给乘机人。
请问你学的什么法http://app.elvxing.net/public/emotion/face_021.pnghttp://app.elvxing.net/public/emotion/face_021.png于情于理于法,都是应该退回原付款人吧?!http://app.elvxing.net/public/emotion/face_006.png
本杰明18
发表于 2020-4-14 09:04:02
说得好。
天堂魔鬼
发表于 2020-4-14 09:05:20
我觉得不对余额设置使用期限就可以了
kunkuntou
发表于 2020-4-14 09:09:22
我还没退过,那同行三岁小孩也要自己注册账户退么?十一的亚航机票,估计也是要退的
我爱大中国
发表于 2020-4-14 09:19:57
llyaao 发表于 2020-04-14 07:55
第1点有问题,如果当初大家决定旅行一起买,但现在去不了,大家的时间都不同了,钱应该退回各自信用账户,否则会导致再一次的利益问题,朋友亲戚,钱还是要划清楚的。
第2点代金券一直有效,对个人是利好,对企业不利,应该是给个3年内更为合理。
为什么要3年?我觉得应该是100年。
laji92454
发表于 2020-4-14 09:21:29
1年确实太短了,尤其现在特殊时期。
TonyThai
发表于 2020-4-14 09:22:57
延長有效期。
byakyako
发表于 2020-4-14 09:29:23
llyaao 发表于 2020-4-14 08:58
理解你们。但是,从法律角度出发,毕竟它是企业,只会退给乘机人。
从法律角度,不是应该直接退钱吗?对他们有利的就和消费者谈法律角度,对消费者有利的,就写封“感人”的营销信耍流氓不退钱。双标不要太厉害
byakyako
发表于 2020-4-14 09:32:29
llyaao 发表于 2020-4-14 07:55
第1点有问题,如果当初大家决定旅行一起买,但现在去不了,大家的时间都不同了,钱应该退回各自信用账户, ...
看你这么说,还在帮着亚航说话,什么有效期三年对企业不利,不是真金白银的退回来,就已经是坑害消费者了。